关于《2014年度领导班子
及副科级以上干部年度考核》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建立科学的干部考核体系和干部任用机制,激发全局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活力,推动公路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组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及岳阳市纪委、组织部等五部委局《岳阳市加强对市直单位科级干部监督管理的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2014度领导班子及副科级以上干部年度考核按下列方法进行。
一、考核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1、指导思想。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正确政绩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公路为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和阶段性目标任务要求,以提高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执政能力为重点,坚持重品行、重能力、重业绩、重廉洁用干部的导向,打造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
2、基本原则。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年度目标定量考核和年度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组织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的范围和对象
1、范围和对象。局属副科级以上领导班子及其副科级以上干部。
三、考核的主要内容、指标、等次分类和确定
考核工作围绕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目标要求,在考核内容和指标体系的设置上,既全面反映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党的建设等情况,又反映学习、团结、作风、廉政等情况。
1、领导班子考核内容、指标体系
定量考核。主要是年度责任目标考核。由局办公室按照《年度目标考核意见》组织年终目标检查提供考核情况。
定性考核。主要围绕政治素质、工作业绩、团结协作、作风形象等方面,重点查政治方向、从严治党、基层党组织建设、社会责任、单位形象、工作实绩、单位经济效益、科学管理、发扬民主、班子整体合力、运行机制、联系群众、选人用人、廉洁自律等方面,以及党的十八大以来精神贯彻、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职工绩效工资兑现、三险一金保障等情况。
领导班子考核等次分: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好班子”、“较好班子”、“一般班子”、“差班子”4个等级。
领导班子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评为“好班子”。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不力的、党建工作落后的;
(二)未完成年初考核目标任务的、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中排名靠后的;
(三)单位或领导班子成员因发生严重违法违纪案件被司法机关、纪检机关和审计部门等处罚过的;
(四)因违规决策或者决策失误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五)出现重大安全生产和环境责任事故、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
(六)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不合格的;
(八)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不合格的;
(九)工作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
(十)作风形象不好、政风行风评议满意度不高的。
“好班子”的评定标准:政治坚定,党组织作用发挥充分,思想政治工作扎实有效,群众路线实践活动成效好,作风优良,社会形象好,勤政廉洁,团结协调,班子的整体功能发挥好,实绩突出,绩效工资兑现, 三险一金到位、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奖兑现, 群众公认。
“较好班子”的评定标准:政治坚定,党组织作用发挥充分,思想政治工作扎实,群众路线实践活动较有成效,作风较好,勤政廉洁,团结协调,班子整体功能发挥较好,实绩较突出,绩效工资兑现, 三险一金到位、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奖兑现,绝大多数群众公认。
“一般班子”的评定标准:政治坚定,思想政治工作一般,党组织作用发挥一般,班子整体功能发挥、工作作风、工作实绩一般,绩效工资兑现, 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奖兑现,三险一金到位、多数群众公认。
“差班子”的评定标准:政治坚定,思想政治工作不力,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班子整体功能发挥、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差,奖励绩效工资兑现差, 三险一金到位差、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奖未兑现,群众有意见。
2、科级干部考核内容、指标体系
考核内容。主要围绕德、能、勤、绩、廉、学、心理素质等方面。
德:重点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主要包括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指示、决议、理想信念、理论水平、政治品格、道德修养、群众观念、大局意识、创新意识等方面的内容。
能:重点考核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领导发展能力的情况。主要包括政策水平、业务水平、民主集中制、组织、协调、管理、统筹、决策和应急能力等方面的内容。
勤:重点考核勤政和求真务实的情况。主要包括领导干部的责任感、事业心、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作风、团结协作、勤奋敬业和出勤等方面的内容。
绩:重点考核工作实绩。主要包括领导干部的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工作措施、分管工作完成的数量、质量、效率、效果、成本等方面的内容。
廉:重点考核廉政情况。主要包括领导干部遵纪守法、遵章守规、廉洁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权力行使、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生活作风等方面内容。
学:重点考核理论素养、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风气、学习成效、实际应用能力和理论成果等方面内容。
心理素质:重点考核意志和心胸。主要包括领导干部的精神状态、面对名利得失、承受工作压力、遇到困难挫折时的态度和表现、受到批评、岗位调整变动后的意志和心胸等方面的内容。
科级干部考核等级分: 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级。其中,优秀指标一般占被考核者总数的15%,年终目标考核为先进单位的优秀比率可提高为20%。
“优秀”标准:思想政治素质高,工作思路清、作风扎实,组织领导能力强,勤政廉洁,民主团结,实绩突出,主(分)管工作名列同行前茅,群众公认。
“称职”标准:思想政治素质较高,作风较扎实,组织领导能力较强,勤政廉洁,团结协调,实绩较突出,主(分)管工作较突出,绝大多数群众公认。
“基本称职”标准:思想政治素质一般,组织领导能力较弱,廉洁自律方面有差距,工作作风、工作实绩一般,主(分)管工作平淡,群众公认度低。
“不称职”标准: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组织领导能力差,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不力,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和工作开展,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差,主(分)管工作居后,不勤政廉洁,有以权谋私行为,绝大多数群众不公认。
科级干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评为“优秀领导干部”。
(一)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不合格的;
(三)出现重大安全生产和环境责任事故、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
(四)因违规决策或者决策失误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不合格的;
(六)主(分)管工作排名靠后或工作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
(七)作风形象不好、政风行风评议群众满意度不高的。
四、考核工作的方法和程序
(1)述职述廉。考核前各单位班子及领导干部要认真撰写本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其报告在本单位公示一周。考核组到被考核单位召开述职述廉大会。会议由考核组主持。单位党政主职领导代表班子和个人在大会上述职述廉,其它领导干部书面提交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参加述职述廉大会的人员和范围,各单位班子成员、机关全体人员、基层站所主要负责人、路政大队正副大队长和职工代表及离退休干部代表,单位总人数不足30人的全部参加。考核前被考核单位要向考核组提供参加述职述廉大会代表人员名单。
(2)会议评价。在述职述廉大会上,由参会人员根据党政主职的述职述廉、其它班子成员书面提交的述职述廉报告以及平时掌握的情况,以无记名的方式填写《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其中优秀领导干部推荐率最高不得超过占被考核者总数的20%,否则做无效处理。
(3)个别座谈。大会民主测评后,考核组采取随机抽样形式抽取与会人员代表进行个别谈话。通过个别谈话的方式进一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包括副科级以上干部)的工作实绩和存在的主要不足进行更深层次的了解。
(4)考核组评价。考核组通过个别谈话,查阅有关资料、实地抽查、定性分析等方式,对被考核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价。
(5)考核情况分类汇总。考核工作结束后,由人事科会同考核组对各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归类汇总。
(6)提出考核结果初步意见。汇总结束后,人事科根据各考核组的考核意见、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情况、各单位意见及平时考核情况,初步提出综合考核意见,其中主(分)管工作在全局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中排名靠后的,不得评为优秀领导干部。
(7)考核结果的确定。将初步综合考核意见提交局党委会讨论酝酿,审定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考核等次意见。
(8)综合考核情况反馈。局党委会审定后,由人事科负责以书面形式,将考核的基本情况和考核等次在全局范围内通报。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考核结果作为评先、干部选拔任用、职务升降、奖惩、培训的重要依据。
1、经考核被确定为“好班子”的,党政主职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并与年度目标考核相结合兑现奖金
2、经考核被确定为“差班子”的,党政正职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其他干部的优秀比例下调5个百分点。领导班子不得推荐评先,党政主职不得推荐评先,并向市局党委作出说明和检查,由局党委主要领导谈话,限期整改或进行组织调整。
3、经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科级干部,在提拔任用、评先、学习培训等方面优先推荐,并按有关文件精神给予奖金。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等次的科级干部可申报市政府记三等功。
4、经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科级干部由局党委诫勉谈话,指出问题和不足,限期改进,视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调整,或调整为非领导职务或免去现任职务。
5、经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科级干部,视其具体情况,就地免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或降职使用,工资降级处理。
6、领导人员任期内除因不可抗力外未完成主要工作目标的、对重大决策失误或者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在廉洁从业方面存在违法违纪问题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组织处理,问题重大的,移交纪检监察、司法机关查处。
六、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纪律
考核工作在市公路局考核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局人事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1、被考核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考核工作,如实向考核组提供和反映真实情况,不准弄虚作假,设置障碍。
2、考核组工作人员,参与测评的有关部门和领导要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干部人事政策,认真履行职责,按规定程序和工作要求开展工作,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地了解和反映被考核对象的情况,严格遵守考核工作纪律,不准泄露考核情况。
3、在考核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反考核纪律,造成考核结果失实,或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4、考核期间,因工作调动或提拔到其它单位任职不足半年的干部,在原单位参加考核;公路局系统内部借调人员在借调单位考核。因病事请假半年以上的,不参加考核。
5、考核时间:2014年11月17日至12月1日,年度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冯嘉皇,副组长付瑞祥、李茂文,组员由市局有关科室抽调人员组成。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1市公路局2014年度考核工作日程
附件2市公路局局属领导班子2014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
附件3市公路局局属领导班子2014年度考核结果审批表
附件4市公路局副科级以上干部2014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
附件5市公路局副科级以上干部2014年度考核结果审批表
附件6市公路局局属单位绩效工资三险一金保障情况
附件7市公路局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民主测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