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现将《岳阳市公路局“提升行政效率、提升落实到位率、
提升群众满意率”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岳阳市公路局
2013年5月13日
附件
岳阳市公路局
“提升行政效率、提升落实到位率、
提升群众满意率”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为建设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清廉政府,市政府决定,2013年在全市开展“提升行政效率、提升落实到位率、提升群众满意率”主题活动(以下简称“三提升”主题活动)。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三提升”主题活动具体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优化服务平台、精简服务流程、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促进行政效率的提升;严格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促进落实到位率的提升;推进深入调查察民情、强化服务解民难、多办实事惠民生、廉洁从政聚民心,促进群众满意率的提升。通过优化政务服务,严格工作责任,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促进政令畅通,加快公路事业发展,推进和谐公路建设。
二、活动内容
(一)推进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任务的落实
1.局属各单位、各部门在接到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局下达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任务后,主要负责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签批,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研究工作措施,制定任务分解方案,将任务分解到分管负责人、责任单位(岗位)和承办人,明确工作质量标准、完成时限及要求,落实工作责任。任务分解方案由各单位各主要负责人签字,在任务下达后10个工作日内送市局办公室备案。
2.各部门单位要建立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任务台帐,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定期或按工作任务进度分阶段开展自查,按月形成自查简明书面材料,报市局分管领导、送市局办公室。
3.承办工作任务的部门单位,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汇报,及时调度和协调,认真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工作任务如期如质完成。
(二)强化领导批示(交办)工作的执行
1.领导批示、交办的工作事项,在签批中明确了牵头单位或单位负责人的,其单位和负责人为直接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具体负责该工作的办理,不得层层转批转办。在签批中明确了办理期限的,须在规定期限内办结;未明确办理期限的,须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承办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的,须及时向签批领导报告;对未经批准超期办理的,单位负责人、承办人要向签批领导说明情况。签批的工作办结后,由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直接向签批领导报告,并将简明书面材料送市局办公室备案。
2.各单位班子成员(含科室负责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办理”的原则,切实履行各自职责,主动解决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和矛盾。一般性且仅涉及一个单位的问题,由承办单位直接负责办结;重大问题或涉及多个单位或部门的问题由市局分管领导和分管科室负责人组织协调,明确牵头办理责任单位与责任人;疑难复杂问题,市局分管领导要组织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依法按程序办理,对非职权范围内事项要提出明确具体的转办意见,报市局主职领导同意后,再作决定,不得随意将问题上交。
(三)规范部门单位请示(办)事项的办理
1.各单位向市局提交请示、请办事项,归口市局办公室统一受理,由办公室呈送相关科室和领导处理,一般事项科室负责人在收到请示(办)件2个工作日要拿出处理意见,呈分管领导批示,一般事项在5个工作日由办公室办结回复。
2.涉及重大改革、重大项目决策以及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经费问题需集体研究决定的问题,由局办公室呈送相关科室、分管领导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向主职领导汇报,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办结。
3.因政策、法律以及市局经济条件不允许等原因不能办理的,市局办公室在收到请示(办)事项2个工作日内,呈送主职领导并向请示(办)单位反馈情况。
(四)加快“市长信箱”、“12345”公众服务热线问题的处理
1.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办理、回复“市长信箱”和“12345”公共服务热线问题的专门机构和工作人员,落实办理工作责任。
2.市局办公室在收到市政府督查室和市热线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后,及时提出交办意见,承办单位要及时与当事人取得联系,核实反映情况、提出回复意见,2个工作日内将回复意见报市局办公室。要建立交办信件和热线问题的受理、登记、呈报、交办、承办、回复等工作流程,加强监督管理。
3.各单位各部门在收到交办信件和热线问题后,要在1个工作日内送单位相关负责人阅批,重大问题和有争议的事项要送主要领导阅批。职权范围之内的要及时受理,立即办理;职权范围之外的事项,要及时返回,并陈述理由。承办单位受理的一般事项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重要事项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落实群众来信来访接处的责任
1.群众来信、来访和办事时,被询问的第一位机关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无论是否属于本部门及本人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主动、热情地接待,并告知自己的身份与联系电话。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场给予明确答复或办理;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做好解释说明,并引导来访人员到有权办理的部门办理。有权办理部门人员不在时,首问负责人应将来访或办事人员的有关诉求、所办事项及材料收下,做好记录,及时移交给有权办理的单位和人员。
2.承办人对承办诉求和事项,应一次性告知所办事项的全部办理程序、政策法律依据、应提供的全部资料、相关注意事项并承诺办结时限。
3.对能当场办理的事项,承办人应当即刻办理。不能当场处理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并告知办结时限;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不了的,要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并向办理对象说明延期原因和时限。承办人应该记录服务对象的联系电话,按时将办理结果回复服务对象。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
各单位要制定实施办法,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利用墙报、板报、宣传栏等载体广泛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5-10月)
各单位各部门按照实施办法,认真研究工作措施,迅速开展“三提升”主题活动。切实解决在落实“三提升”主题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评议考核阶段(11-12月)
市局考核领导小组对本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报市局党委会议审议后,其结果纳入市局年终目标考核。
(四)整改建制阶段(12月底前)
各单位各部门对年度讲评中指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整改落实,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巩固活动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岳阳市公路局“三提升”主题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冯嘉皇局长任组长,李茂文副局长任副组长,袁服务、潘丽平、周爱雄、戴金全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办公室,袁服务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三提升”主题活动的组织实施、指导督查、统筹推进和综合考核工作。各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分管和具体负责人,形成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全员参与、全员负责的工作机制,确保主题活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督检查。市局领导小组对市局布置的目标任务实行“一季一通报、年终一总结”督查机制。责任单位每季度要对所承担的重点工作进行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研究解决。领导小组每季度要听取一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汇报,进行实地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
由市局“三提升”主题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牵头,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对各批示、交办工作和请示、请办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讲评,对存在的问题,根据讲评意见由局办公室点对点下发督查整改通知,建立未办结件台账,进行跟踪督办,督促限时办结。市局分管领导召集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批示、交办工作和请示、请办事项的办理情况,及时调度、整改问题。
(三)严格责任追究。市局“三提升”主题活动领导小组要充分履行工作职责,及时发现和处理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对服务意识淡薄、服务效能低下、服务态度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工作人员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情节较轻的要按照有错无为问责制规定提出问责处理建议,情节较重的要依法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岳阳市公路局办公室 2013年5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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