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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局党委传达落实“两个责任”,探索试行“党委书记逢会提醒制度”
编稿时间: 2015-04-13 10:38 来源: 临湘市公路局
 

2015年4月9日,临湘市公路局召集局机关、路政、路桥全体工作人员及公路站中层骨干50余人,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落实省委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及责任追究办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探索试行“党委书记逢会提醒制度”,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责任,明确职责,落实好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用制度约束权力,全力推进公路事业稳步健康发展。

会上,局党委书记、局长谢学文同志结合临湘公路局实际,详细解读了省委书记徐守盛在全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责任追究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指出,认真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是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新部署。我们要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建立和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主体责任体系,认真落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各项措施,做到责任明确、责任落实。

会上,临湘公路局党委探索试行“党委(组)书记逢会提醒制度”,对党委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和纪委书记监督同级党委作出了有益的探索。制度规定:党委(组)书记逢党委(组)会、工作例会用格式化语言提醒。

1、请与会各位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守党的纪律,严守中央八项规定,杜绝三公消费,杜绝违规请客。

2、请与会各位班子成员自觉将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将所管的干部任用、工程建设、材料采购、物业维修等人权、事权、财权在谈工作的过程中予以回应。

3、请在座各位监督提醒党政一把手将“三重一大”问题上会。

书记提醒以后,会议安排发言的人员应当在发言过程中涉及到用人权、事权、财权时,适时回应党委书记的提醒,回应同样采用格式化语言。党政主职领导作为本单位的党风廉政第一责任人,除了自己带头积极回应党委(组)书记的逢会提醒外,还应指出相关的应该在会上回应的一些事项。纪委书记负责记录党委(组)书记逢会提醒及党员干部回应内容,将记录本年底交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纪委阅览。党委(组)书记“启”,纪委书记“承”,班子成员“转”,必将使班子集体“合”。将公权力很好地放在阳光下运作,党委(组)书记和纪委书记利用制度约束,联手将公权力“赶”进了制度的“笼子”。

临湘局党委对这次专题会议非常重视,党委书记和纪检书记一参加完岳阳市公路局专题会议,就匆匆赶回来指示局办公室以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与会人员第二天下午3:00准时参加专题会议。会议召开之前,局纪检彭建平书记进行了点名,强调了会议纪律,并责成局政工股会后通知因其它工作原因没来参加会议的人员由政工股组织第二天下午补会,传达会议精神。会后,局办公室组织全体人员静心观看了警示片《高速公路上的腐败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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