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6月30日,岳阳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机关第四党支部组织支部党员,参加了由岳阳楼区法院审理的岳阳楼区水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易某某涉嫌贪污、受贿犯罪案件的庭审旁听。

庭审现场,气氛庄严肃穆。岳阳楼区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易某某涉嫌贪污、受贿犯罪,其在任职期间,以为拆迁项目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由,通过提供虚假资料以被征收人名义套取国家资金,涉嫌贪污犯罪金额226.9万元,其本人分得15万元。此外,易某某还涉嫌受贿犯罪,在其担任岳阳楼区移民局局长、移民局项目部主任,岳阳楼区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权,在工程招投标、房屋征收补偿、工程承揽等事项上为他人非法谋取利益,共计收受贿赂194万余元。庭审过程中,党员们认真聆听了案件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控辩双方最后陈述,“零距离”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法违纪带来的严重后果。

此次庭审旁听活动,是机关第四党支部根据《岳阳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机关第四党支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方案》计划安排,是深入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举措。通过将庭审现场变为警示教育课堂,以真实案例为“活教材”,给支部党员带来了强烈的思想冲击和心灵震撼。党员们纷纷表示,看到曾经的领导干部沦为阶下囚,深感惋惜的同时,也深刻认识到廉洁从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守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自觉抵制各种诱惑。
庭审结束后,支部书记强调,全体党员要从此次案件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在日常工作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行为;要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要加强党性修养,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以实际行动为岳阳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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