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市纪委六届四次全会暨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一)落实工作责任。根据班子成员分工,拟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
(二)强化考核检查。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纳入2013年年度考核重要内容。责任制工作实行“三挂钩”,即与干部的管理使用挂钩,与工作评价挂钩,与责任追究挂钩。按中央和省、市纪委的要求,严肃查处违反责任制规定的典型案件。
二、干部监督工作
(一)做好干部拟提拔任用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廉政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现象。加强对干部评先评优、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等事项的廉政把关。
(二)继续强力推进科级干部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岳阳市加强对市直单位科级干部监督管理的暂行办法》(岳纪发〔2011〕30号)。联合人事部门组成联合巡查组,集中开展一次局属单位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情况的巡回督查,并将巡查结果进行通报。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查处领导干部违反《廉政准则》的典型案件。
三、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一)完成全年“三项谈话”工作任务。即做好市局党政领导、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负责人的谈话工作和诫勉谈话、任前谈话工作。
(二)深化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关于市直单位公务用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岳纪发[2012]23号)要求,继续抓好公务用车改革试点工作。继续抓好全市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维修等工作。强化日常监督,严肃查处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中的违规行为。
(三)严格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落实领导干部出国(境)向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制度。对违规使用公款出国(境)和公费旅游的单位、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继续强力推进国家公职人员贯彻落实《岳阳市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岳办[2012]8号)专项治理工作。
四、效能建设和纠风工作
(一)加强对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上级的要求,抓好机关作风专项整治活动,严肃处理违纪违规典型。
(二)整治违规举办节日活动,查处违反财经纪律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行为。
(三)加大《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暂行规定》(湘纪发[2012]17号)督查力度,严厉惩处酒后驾车、工作日中餐饮酒等八种违规行为。
(四)倡导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按中央、省、市厉行节约的要求,督促各单位将厉行节约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内容,规范公务接待、公款消费,做好“三公”经费、行政经费公开工作,确保各项指标达到中央、省、市控制标准。
(五)狠刹打牌赌博歪风,对党员干部打牌赌博现象,坚决处理到位。
五、招录招聘监督工作
开展贯彻落实《岳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录用工作人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
六、源头治腐工作
加强对局属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和国有资产的管理,依法依规管理工程项目,切实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
2013年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