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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13-09-29 08:58 来源: 岳阳市公路局
 

局属各单位:

自2012年12月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颁布以来,中共湖南省委和中共岳阳市委相继制定了9条规定,湖南省委印发了《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暂行规定》。我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也制订了落实上级规定的10项措施。几个月来,全局上下围绕改进工作作风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某些不足,抓作风建设不能有松懈情绪。

为了确保中央、省、市有关规定的全面贯彻执行,强化机关干部的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和廉政意识,并形成长效机制,市局党委决定,由局纪委牵头,不定期地开展巡查暗访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没有例外,一律依纪依规处理。

各单位要将改进作风的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内容,纪检监察机构及其人员要带头遵守相关规定,并将改进机关作风建设工作作为重要的日常工作内容认真抓好落实。

岳阳市公路局党委

201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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