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组织集体学习,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的有关精神,深刻领会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意义、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对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进行动员部署,推动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深化对落实“两个责任”的认识,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进一步强调,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牵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规律的战略思考和科学把握。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更加自觉、更加有效地履行“两个责任”。
1、落实“两个责任”是重大的政治任务。过去,一提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同志甚至主要负责人都认为这是纪委的事,还有的领导班子成员长期习惯于“我是抓业务的”这个定位,这些错误认识往往导致违纪违法案件和腐败问题发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并对“两个责任”的内涵作了具体阐述。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是五个方面,即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纪委的监督责任,主要是维护党的纪律、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是同一责任范畴的两个方面,主体责任是前提,监督责任是保障。党委的主体责任为纪委的监督责任提供保证,让纪委敢于和善于承担监督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为党委的主体责任提供监督力量,让党委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两者是一个有机整体,不能互相代替,更不能互相削弱。只有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良性互动、共同推进,才能真正成为反腐败的“屠龙刀”和“倚天剑”。推动落实“两个责任”,是刚性的要求,严肃的纪律,全局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构要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深刻认识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当好局中人、责任人、带头人。
2、落实“两个责任”是反腐倡廉的现实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提出反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了一大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形成了反腐倡廉的“高气压”和“强气场”。中国社科院《反腐倡廉蓝皮书》的调查结果表明,2013年人们对今后5-10年的反腐信心度为73.7%,同比上升13.7%;2014年的反腐信心度上升至85.6%,同比增幅11.9%,已处于“民意上升通道”。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我们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大危险”在一个时期内将严峻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挑战和考验不可低估,困难和问题不容乐观。从我局的实际情况看,一些部门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责任不明确,少数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的意识不强,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也还存在一些不廉洁的苗头,过去也还发生过违纪违法案件。从全市情况来看,去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数、结案数、处分人数同比分别增长13.1%、8.3%和13.3%。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地方和单位总结汇报党建工作时,讲成绩经验总是一套一套,但一巡视、一查案,问题却是一串一串,这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责任制落了空,反腐倡廉工作浮在表面。近一年来,韩建国、陈四海涉嫌贪腐被纪委、检察机关立案调查,龚卫国因涉嫌吸毒被省纪委立案调查,已充分说明了这一点。虽然开了会、签了责任状,也搞了责任制考核,但只要没有发案,往往容易“一俊遮百丑”。反腐败的形势越严峻、任务越艰巨,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就越要严格。我们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紧紧牵住“两个责任”这个牛鼻子,用明责、尽责、追责倒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落实“两个责任”是打造阳光公路的重要保障。当前,随着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深入,“刮风论”、“过头论”、“自黑论”、“无用论”等一些形形色色的噪音杂音时有出现,特别是有的人认为反腐败这么查下去,打击面过广,让干部变得缩手缩脚,不愿意或者不敢干事了,影响经济发展,导致消费萎缩,甚至有人把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与反腐败扯在一起。这种说法牵强附会,蛊惑人心,混淆视听,危害极大,需要引起我们高度警惕。在世界现代化史上,很多转型国家尽管一开始经济发展很快,但不久都是因为贪腐问题沦为“失败国家”,典型的“拉美陷阱”就是一个深刻教训。而我们周边一些国家和地区如韩国、香港,在上个世纪四五十年代腐败现象十分猖獗,但通过反腐败带来的不是萧条,而是真正的繁荣。事实证明,腐败与反腐败,是一场“此消彼长”“不进则退”的拉锯战,哪个地方和单位的反腐倡廉抓得紧,党风政风就好,人民群众才会信心十足,干事创业才有劲头、有奔头。反之,就会乌烟瘴气,歪风邪气盛行,甚至为之付出代价。当前,岳阳公路事业又面临新的一轮发展机遇,使命崇高,任务艰巨,我们要通过落实“两个责任”,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改革发展两手抓、两手硬,把责任转化成压力、动力和生产力,锻造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锤炼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为打造新增长极提供坚强保障。
二、把握重点和关键,确保党委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成效。”各级党组织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落实主体责任责无旁贷。当前,一些党组织不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分内之事,有的工作部署用开会、讲话、签责任状代替;有的对违反纪律规定的原则问题停留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作彻底纠正;有的领导干部只说不做,不身体力行,甚至有的搞说一套、做一套,凡此种种,都是不负责任的突出表现。那些信奉好人主义、庸俗处世哲学的人,表面上似乎能够博得关心爱护干部的所谓“好名声”,实质上是对干部的极大不负责任,我们要坚决抵制和反对这种现象,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政治意识,真正使主体责任落实落细、落地生根。
建立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主体责任体系,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基础。这个责任体系,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一是党组织要具体抓、抓具体。各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既要挂帅,也要出征,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单位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同时,要督促党组织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各自工作,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党组织的一把手要亲自抓、亲自管。书记作为本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充分发挥领导、组织和表率作用,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既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又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三是班子成员要直接抓、直接管。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加强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深入到哪里。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不仅要明确责任主体、解决“谁来干”的问题,还要抓住责任重点、解决“干什么”的问题,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以重点责任的落实带动全面责任的落实。
一要突出选好用好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来说,选好用好干部至关重要。用好干部,可以促进一方风清气正;用错干部,就会导致一方歪风邪气上升。要严格按照好干部“五条标准”,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选拔出来,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营造公道正派、公正公平的选人用人环境,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基础。
二要着力查处工程建设领域的不廉洁行为。公路建设资金流量大,如果监管缺失很容易出问题。公路部门是一个高危行业,也是近年来腐败案发重点领域。特别是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的系列腐败案的发生,涉案金额之大、人数之多,令人震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党组织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方面要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既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又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建立健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以实际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三要积极支持执纪工作。党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程度,直接决定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推进力度和实际成效。要加强对执纪工作的领导,及时听取汇报,专题研究部署,加强跟踪问效,切实解决重大问题。要为执纪执法部门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便利、撑腰壮胆,尤其是要支持查办案件工作,对腐败问题敢于亮丑、敢于亮剑,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四要切实加强源头治腐。党组织要在惩治和预防腐败方面敢于担当,更多地承担领导责任,把预防腐败的要求体现和落实到各项改革和制度建设中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推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着力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最大限度堵塞制度漏洞,强化制度执行和责任追究,防止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
五要带头廉洁从政。干净做事、廉洁从政是领导干部挺起腰杆、敢抓敢管的底气,更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本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关键少数”,决不能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谋取私利、收敛钱财的资本和工具,不仅要带头抓,而且要作表率,始终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来要求自己,带头改进作风,带头廉洁自律,带头接受监督,在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上行动更快一步、标准更高一等、要求更严一些,理想信念的“钙”千万不能缺,插手工程的事千万不能干,酒肉金钱朋友千万不能交,封妻荫子的念头千万不能有,放纵小节的口子千万不能开,以自身干净作为带动“最大多数”。
三、突出主责主业,认真履行纪委监督责任
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既是改革党的纪检体制、维护党的执政安全的必然要求,也是切实提高执纪监督能力、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重要保障。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按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要求,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忠实履行职责,聚焦中心任务,加强组织协调,突出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者、协调者、推动者。
1、协助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协助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构的重要职责和具体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在协助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上发挥四个作用:一是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结合本单位实际超前谋划,及时研究提出反腐倡廉建设的阶段性目标和工作重点;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不断完善实施办法,推动各级党组织在反腐倡廉中发挥带头作用;准确掌握下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群众对上级党组织成员的意见建议,发现问题及时向本级党组织反馈,并提出意见。二是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围绕整体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和惩处等各项工作,组织协调方方面面的力量,形成齐抓共管、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三是要发挥督促检查作用。督促相关责任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督促党组织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督促承担“主责”的领导干部把精力集中到抓党风廉政建设上来。四是要发挥分类指导作用。针对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对象分类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目标要求,区别对待,各有侧重,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
2、强化执纪监督。从严管党治党靠什么?就靠依规治党、严明纪律。常言道,“上医治未病”。全面从严治党,既要有“动手术”的胆识,也要有“治未病”的细心。纪检监察机构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必须回归本职,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当前我们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还在种别人的地,荒自己的“责任田”,对违反纪律的“小节”不太管、不追究,忽视日常监督执纪。无数案例表明,“破法”者,无不从“破纪”始。纪检监察机构就要用纪律衡量党员干部行为,守住纪律这条底线,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及时处理,绝不能放任自流。特别要看到,我们现在缺的不是纪律,而是对纪律刚性的执行,不能把纪律当做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要有纪必执,有执必严,有违必查,有查必究,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纪检监察干部就要“紧瞪眼、勤伸嘴,以啄木鸟精神严格执纪”,像啄木鸟那样,发现虫子,就及时啄出来,保证树木的健康。尤其是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保证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今年以来,中纪委网站上陆续披露了一些落马官员的“忏悔录”,虽然这些贪污腐败案件的违纪违法情况不尽相同,但很多都是从破坏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开始的。对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的,必须坚决予以查处问责。
3、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坚决、严厉打击腐败分子,这是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手段,也是“终极”手段,是维护党的纪律、永葆党的肌体健康的最后“防线”。当前,面对腐败和反腐败处于胶着状态的新形势,纪检监察干部松懈不得、退缩不得。要忠实履行职责,坚决克服畏首畏尾、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坚决克服不按规定上报、不认真查办案件、“和稀泥”等做法。对腐败分子,必须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位多高,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练就“火眼金睛”,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形成有力震慑,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要清醒认识到,在消极腐败现象面前做好人,就是对党和人民不负责任;怕得罪违纪违法分子,就必然会得罪党和人民,必然会损害党的事业、有负人民的重托。
4、深化作风检查。作风问题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单位发展。党中央提出抓作风建设,反对“四风”,就是提出了一个抓反腐倡廉的着力点,提出了一个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的切入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局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和市委九项规定,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干部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抓一抓就好转、松一松就反弹。从目前形势来看,“四风”问题面上有所收敛,但是病根未除、禁而不绝,仍有一些人还在变着法子规避检查、心怀侥幸,甚至顶风违纪、我行我素。必须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发力、环环相扣,把“螺丝”拧得紧些再紧些。全局纪检监察干部,要扭住“四风”不放,横下一条心,真刀真枪干,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下去。对“四风”方面的问题既善于监督、善于发现,又敢于瞪眼、敢于红脸,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断提高执纪监督的实效性、震慑力。
5、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快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回归主业、突出主业,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这是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保障。“三转”就是要明白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找准职责定位,突出主责主业,把更多精力集中到主业上来,收拢五指攥成拳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要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纪检监察机构不是廉洁“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不具有天生的腐败“免疫力”。现实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碍于“同一个锅里吃饭”的“情面”,有的顾及方方面面的关系,有的能力素质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甚至还有个别干部耍特权、搞特殊,以案谋私。“执纪者先守纪,监督者首先受监督”。面对各种诱惑、讨好和捧杀,必须守住底线红线,带头遵纪守法,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真正成为维护党纪政纪的忠诚卫士和严惩腐败的钢铁拳头。
四、强化工作保障,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切实增强党的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加强组织协调,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细则,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要强化担当精神,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无论是党委书记还是纪委书记或者其他班子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签字背书,做到守土有责。纪检监察机构要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及时解决落实“两个责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到协调到位、监督到位。
二要创新方法,统筹推进。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切实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在法治建设的大局中去思考、谋划和落实,严防用组织程序代替法律规范、用工作纪律代替法律规定、用领导意图代替法纪要求。要强化法治思维,坚持用法治的视角看待问题,按法治的要求开展工作,用法治的标准衡量成效。要善于用改革的办法推进“两个责任”落实,通过改革为反腐倡廉提供重要制度支撑、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当前尤其要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与防范腐败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各项改革举措要体现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要求,做到改革发展延伸到哪里,反腐倡廉就跟进到哪里。同时,要坚持严格要求干部与关心爱护干部相统一,正确处理和区分违法与违纪、改革失误与渎职犯罪、敢闯敢干得罪人与滥用权力乱作为的界限,处理问题要实事求是,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者、保护干事者、鼓励创新者。
三要宣传引导,强化监督。今年4月8日,我们已经组织了对省委《意见》和《办法》的学习。通过这次教育活动,要认真领会和准确把握内涵要求及精神实质,做到深学深悟、以行促知、以知促行。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要用专栏、内网等形式认真宣传“两个责任”,为落实“两个责任”营造浓厚的氛围;要主动面向广大干部职工开展“两个责任”公开承诺,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让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真正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另一只“看得见的手”。
四要严格追责到位。有责必履,失责必问,这是我们党的基本政治规矩。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要把严格追责问责作为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撒手锏”,动真碰硬、实抓严管。市局纪委要按照省委《意见》和《办法》要求,分级分类建立台帐,实施项目化动态管理,清晰展现落实“两个责任”的工作措施、工作进度、工作成效,实现落实“两个责任”的程序化、制度化。要强化责任考核,将“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主要内容,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对落实“两个责任”走过场、搞形式的,要约谈党组织负责人、纪检组织负责人。责任追究一定要到事到人,不能搞变通,不能以批评教育、下不为例代替党内责任追究,不能以纪律处分代替法律责任追究。要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对出现群体性腐败案件的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要落实“责任终身追究制”,无论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或者职务有什么样的变动,该追责的都要追责。
同志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任重道远,全面从严治党不容懈怠。我们要在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总抓手,以强化责任追究为硬约束,坚定信心,保持定力,同心同德,齐抓共管,为岳阳公路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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