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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53岳阳东站至洞庭湖大桥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编稿时间: 2018-03-09 11:14 来源: 岳阳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
 

湖南天瑶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已基本完成《G353岳阳东站至洞庭湖大桥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中的有关规

定,第二次向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

一、建设项目概要

本项目位于岳阳市境内,推荐路线起点位于金凤桥路与柳家畈路交叉口、终点位于洞庭湖大桥桥底,一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80km/h,全长16.145km,其中改建路段5.10km;新建路段占用土地69.34hm2;工期三年。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

施工期主要是公路对土地的占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过程中引起的水土流失;施工粉尘、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施工期车辆行驶噪声、施工期机械噪声及汽车尾气。

2、营运期:

营运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公路投入使用后,行驶车辆产生的噪声影响,汽车尾气的排放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及公路分割生态环境对野生动植物的影响。

三、建设单位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减少占地,确保工程占地全部在规划范围内;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降低水土流失;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降低施工期扬尘污染;确保施工机械正常运转,降低行车速度,降低施工噪声和尾气的排放强度;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其环境影响随之消失。

(2)营运期:

在营运期采取铺设降噪路面、设置减速标识等措施降低车辆噪声。项目运营期水污染源主要是路面径流,径流中主要污染物来源为过往车辆滴洒或泄漏的石油类。暴雨径流是运营期产生的非经常性污染。项目应在道路两侧设边沟和集水槽,避免对区域水环境造成污染。道路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过往车辆散落的杂物,应加强路面的清洁卫生工作,减少对沿线环境的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纳入湖南省干线公路“十三五”规划建设项目,符合岳阳市总体发展规划,且公众支持率高。虽然项目的建设给两侧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破坏,但在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可以得到补偿和减轻,其它环境污染也能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项目的建设对于完善岳阳市公路网、构建岳阳市区环线、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均具有重要意义,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选线合理,本项目可行。

五、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岳阳市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总

联系电话:0730-8708998       联系地址:岳阳市经开区岳阳大道东30号

六、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南天瑶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电话/传真:0731-85622710                 E-mail:hb_hpzx@163.com

联系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井湾路889号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相关公众可发表对本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看法。

八、公众查阅环评信息、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公示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在公示期内您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交意见,环评机构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有关部门反映。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公告单位: 岳阳市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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